《智慧农业(中英文)》撤稿规范及流程
为维护学术环境纯洁性,维护科研工作诚信度,提醒作者不违背出版伦理,本着纠正论文中谬误,避免给读者传递错误的科研信息的原则,现对《智慧农业(中英文)》撤稿政策及流程进行说明。
一、撤稿的定义
撤稿是指期刊对已经录用或正式发表的论文(包括:纸质版、电子版、网络版)取消发表权的一种常规纠错程序和工作行为之一。
二、凡有下列情况者,事实清楚的情况下,本刊将予以撤稿。
(一)发现作者有学术不端或违反科学伦理的,包括下列情形之一的:
1、论文存在第三方代写、代投、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的情形;
2、论文存在数据捏造或篡改,导致该论文所报道的内容不可信;
3、论文存在学术剽窃、抄袭问题,包括文字抄袭、图表抄袭、观点抄袭、段落抄袭、全文抄袭等;
4、论文存在重复发表、一稿多投;
5、论文所报道的学术研究违反科学伦理规范;
6、审稿过程中存在作者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,或作者伪造专家推荐意见的情况;
7、其他学术不端或违反科学伦理的情况
(二)作者或作者所在单位主动申请撤稿,并提供了合理的撤稿理由。
三、撤稿执行
(一)撤稿稿件已经被录用但未发表的,
1、稿件录用后不得无故撤稿,如因特殊情况不得不撤稿,自收到撤稿之日起,期刊停止对稿件的处理,并核算已完成流程的成本,由作者缴纳相应费用。情节严重且给本刊造成经济损失的,将追究作者相应责任,包括经济赔偿。已开具录用通知的,通知作者所在单位稿件录用通知失效。
(二)撤稿稿件已经发表的:
1、决定撤稿之后,将在本刊官网及最近一期期刊上刊登“撤稿声明”,并向相关数据库收录机构提交“撤稿声明”,撤回其稿件在我刊被收录数据库上的所有数据信息,最大限度地减少误导读者的可能性,降低所撤稿件被引用的可能性;
2、有明确证据需要撤稿的,不应因作者不同意而延迟刊登发布“撤稿声明”;
3、“撤稿声明”应在目次页上列出。
4、撤稿后,在期刊网站上应保留该论文,“撤稿声明”和论文网页地址应该互相链接,而不是简单的删除撤稿论文;须在撤稿论文电子版的摘要和全文明确标注“撤稿”水印,且应在相应文献数据库中列出明确的年、卷、期、页码,或DOI,或其它永久性引用方式。
(三)作者或作者所在单位主动申请撤稿的,需提交“撤稿申请书”:
1、如果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申请撤稿,“撤稿申请书”必须附文章所有作者的亲笔签名,提交所有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2、如果作者单位申请撤稿,“撤稿申请书”必须加盖单位公章,并附所有作者的亲笔签名。
3、其他按照第三条第(一)(二)执行。
四、因作者原因在本刊累计撤稿2次及以上,本刊将在其后3年内不接受其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稿件。
《智慧农业(中英文)》编辑部